毕业论文是我们每个人的学业总结,只有论文达到了标准,合格了,才可以参加答辩,答辩过了才可以顺利的毕业。而且每一所学校对于论文查重的要求也都不一样。小编今天就给大家说一说四川大学论文的查重标准吧。
一、四川大学对于论文抄袭的一个定义
四川大学是将抄袭这一概念定义为和剽窃一样的思想,认为抄袭就是剽窃的一种行为,以下就是四川大学所定义的抄袭行为。一般是指把别人具有著作权的一些内容,原封不动或者是改变了一些形式,但没有改变其内在的本质,在自己的论文中据为己有,或者是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其出处的行为。如引用学术观点、数据资料、内容情节、架构或研究成果等。
二、四川大学论文的查重标准
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论文原则上是可认定为该学生存在抄袭的行为:
1、连续引用别人的作品并超过200字还没有注明出处的;
2、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以及图表等内容,但没有经过授权或者是没有注明出处的;
3、原文全部复制或者只是改变了个别的单词、词组以及重新将别人的句子排序后使用,且超过本人写论文总字数的15%的;
4、将要引用的文献通过翻译工具直接翻译,或者是在翻译过程中改变字词或重新排序的,以及总字数超过本人所创写论文总字数15%的;
5、完全照搬别人的论文,或者是著作中的实验数据、结果、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并没有注明其出处,或者是没有说明借鉴的来源的;
6、其它由四川大学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认定为抄袭行为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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