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文查重的中内容修改的一些问题
所有高校对学生毕业论文都会进行重复率检测。通过文献库的比对,论文中与已有文献“重复”的比例不能超过一定数值,否则论文需要被退回修改。这一措施的用意主要是防止论文抄袭,保证论文的原创性。
实际上,如此修改之后的论文在内容上没有任何改变,甚至还因此损失了直接引用的准确性。原有论文在明确标明引用来源的情况下,其实并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。如此以机器查重的重复率作为指挥棒的论文检查与修改,实际上只是浪费时间的无用功。最关键的是,使用机器查重实际上只能检查论文的“形式重复性”,即语词、句子表达的重合,而不能检查出“实质重复性”,即内容的雷同。形式表达上不同的文章完全可能在内容上涉嫌抄袭,实质上不同的文章也有可能在特定部分的表达上存在一致性——特别是对于研究同类对象的不同论文而言更是如此。
但是,几乎所有高校都将论文的机器查重作为论文答辩前的必经程序,这使得被这套查重系统判定为“高重复率”的论文甚至没有机会进入到实质的人工审查程序,从而在实质上给了学生一种错误的学术引导:
既然参考或引用他人的学术成果可能造成重复率高、不能通过系统的问题,那么纯粹自己“创作”的内容就比较容易通过这套系统的审核。但问题在于,没有建立在足够知识和文献储备上的“原创研究”,其学术性和学术价值是颇值得怀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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